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(0577-WZ-HX-19)A-07地塊位于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街道葡萄棚路,總占地面積約13212.91m2(合19.8畝)。根據《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及葡萄棚單元B-16a等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(修編)》(2023年),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(0577-WZ-HX-19)A-07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,屬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。根據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(修訂)》(浙環發〔2024〕47號)與《溫州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監督管理規程》(溫環發〔2022〕19號),本調查地塊屬于甲類地塊,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通過對項目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,地塊內土壤檢出指標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綜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》(環境保護部令 第42號)和《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(修訂)》等要求,溫州市核心片區吳橋單元(0577-WZ-HX-19)A-07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性質要求,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,可作為二類居住用地(R2)用途為開發利用。